今天到某個國中的輔導室交結案報告,
在電梯裡聽到了這麼一段對話,深深地讓我反思了人性。

老師A:「你看電梯門壞了,有時候會這樣開開合合的」
老師B:「一定是學生弄壞的」
老師A:「這些學生喔,一定是玩電梯玩壞的」

我在這兩位老師後面,卻對這樣的情形感到很驚訝與無奈。
他們為什麼可以在什麼證據都沒有的情形下就先入為主地認為是學生弄壞的,
難道不會是老師弄壞的,或是電梯本身的問題,
就算認為有80%的可能性是學生弄壞的,不是也應該先調查清楚再下定論嗎?
難道法律已經變成你必須「證明無罪」而不是「證明有罪」了嗎?

「貼標籤」或是「標籤化」真的很可怕,抹煞了那20%可能性,
會有多少無辜的學生受其害呢?

社會上也不乏深受其害的人們,只要被貼上了標籤,從此都要過著被
異樣眼光歧視的悲慘生活,叫這些人情何以堪呢?
被這無情的雙手推入了無法翻身的煉獄裡,
意志較不堅的人後來也許就成為了你我口中的壞人!

人都不希望被冤枉,那樣的心情是焦急又無奈的,
那麼就在有可能冤枉別人時,想一想那樣的心情,
在說出可能傷害別人的話語前,先懸崖勒馬,考慮清楚。
至少...至少在家庭、學校這個孕育未來棟梁的地方,
父母與孩子、學生和老師可以建立互信互愛的關係,
讓孩子能擁有面對黑暗社會洪流的勇氣與分辨是非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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